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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有法律意识、证据意识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因此一定要有法律意识,更要有证据意识,因为案件事实通常是通过证据还原出来的,证据充分就能最大程度还原案件事实,避免因为某些无法查明的情况导致损失。如果没有法律意识,就会面临很大的风险,甚至是刑事风险。现举例本人最近办理的两个案子,写出来让大家引以为戒。

一、 没有写收据,面临90万损失

甲为老板王某工作,一次王某向吕某借钱,但王某因种种原因账户不能使用,就和甲商量,从甲的账户走账(即吕某把钱打入甲账户,甲取出现金交给王某),前后两次合计转账90万元,但甲没有要求王某写收据。王某要吕某来拿其出具的借条,但吕某因工作繁忙没有来得及去拿。不巧的是,王某不久突发心脏病去世,家属对于其向吕某借钱一事毫不知情,也没有找到借条,拒绝向吕某还款。吕某因为没有借条也无法证明王某向其借款。吕某随后起诉甲不当得利,认为甲没有把钱交给王某。这下甲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将面临90万元的损失。

反思:如果甲当时要求王某写了收据,就没有法律风险了。

二、 没写三个字导致百万损失

A公司生产纳米润滑油,并就此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但尚未审批下来。就在此时,A公司与B公司合作,把该技术授权给B并推向市场赚取利润。但A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严格把关,合同写的是“A把XX专利授权给B”,没有说明该专利虽已申报但未审批下来。更不巧的是,A公司后来撤回了该专利申请。随后,该润滑油市场反映不太理想,B公司想解除合同,咨询律师后,认为A公司把尚未获批的专利称为“专利”授权给B,涉嫌诈骗,遂向公安报案。虽公安最终没有认定为诈骗,但A公司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合计花费约百万元。

反思:如果A公司严谨一点,把合同写成“A把XX专利(申请中)授权给B”,就没有后面的刑事诈骗风险了。

通过以上案件可以看出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有多重要了。因此,在事情发生时,要保留能够证明该事实及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视频、邮件、合同等);如果当时没有来得及保留,就要事后马上予以弥补,如写个备忘录、情况说明、补充说明等,签字盖章,对当时的情况予以还原,这样就有备无患,即使面临诉讼,也不用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