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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玉石鉴定5万终判缓刑

 

    【案情】身为监理工程师的杨某有一段时间沉迷于玉石。一次在上海虹桥古玩市场赏玉时“顺”走店家一块貔貅和田玉。案发后杨某被闵行公安分局刑拘并被检察院批捕。失窃店家报案称该玉系20万元购进,后经闵行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该玉价值5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5万元的价格成立杨某将有可能被判处5-6年有期重刑。

    【辩护】我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被告杨某,并多次向办案机关提出要求对玉石价格重新鉴定。经不懈努力,法院最终同意对该玉石进行重新鉴定。但节外生枝的是,由于该玉石已被发还店家,店家有久后又将玉石出售给他人,导致最终无法鉴定。

    四个月后闵行法院通知第二次开庭。令人惊讶的是,在这四个月时间里办案机关不但没有重新鉴定(因为玉石已经无法找到的原因),反而补充了三份证据,试图证明原来的鉴定没有问题。我团队律师当庭指出办案机关补充的证据程序违法,理由是:第一,被告申请的是重新鉴定,法院也同意重新鉴定,但最终并没有重新鉴定,作为本案最关键证据的5万元鉴定结果存在瑕疵;第二,办案机关在审判阶段将案件退回被充侦查涉嫌程序违法。提出这两个意见后,我团队律师提出本案的折衷处理办法,就是对杨某适用缓刑。

    【判决】2013年4月8日闵行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最终判决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感言】法律规定,盗窃罪金额在2万以上10万以下的法定刑为3-10年。本案涉案金额为5万元,正常的幅度应为5-6年。而本案却获得了缓刑的结果,这在同类案件中是极其罕见的。之所以能获得这样的结果,我团队律师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1.专业过硬,能够提出本案的硬伤;2.敬业精神,本案时间跨度长,我团队律师花费了大量精力与办案部门进行沟通,才使得最终缓刑的意见获得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