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制300万元借条 操纵虚假诉讼
上海一被告人妨害作证获刑三年
本报上海10月19日电 中年男子万才华因投资失败,欠下了1600余万元的巨额债务。为逃避还款义务,万才华炮制了一张300万元的欠条,让老部下韩斌拿着欠条与自己打官司。今天,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作证罪判处万才华有期徒刑三年。
现年48岁的万才华曾在上海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几年前他向周女士借款1670万元用于投资。投资以失败告终,万才华也因此欠下了这笔巨额债务。2009年10月,万才华得知周女士为催讨欠款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万才华自知官司必败,为逃避诉讼中可能因败诉所应承担的还款义务,他想出了一个歪招。
2009年11月,万才华虚构了其向老部下韩斌(另案处理)借款300万元的事实,制作了借条,并唆使韩斌以原告身份向上海市一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讨欠款。案件审理过程中,万才华又指使韩斌,要求其对自己的财产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在法院的调解下,韩斌与万才华达成了所谓的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确立双方的债权债务。万才华就此以虚假诉讼的形式,将自己的300万元财产转移至韩斌名下。
今年5月,公安机关在接到举报后,将万才华抓获归案。
同时,原审法院也查实了韩斌与万才华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系虚假诉讼案件后,于今年7月启动了再审程序。在再审诉讼中,韩斌提交了撤诉申请,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并准许原告韩斌撤诉。
今年9月19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妨害作证罪对万才华提起公诉。
黄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万才华为逃避其因欠款纠纷应承担的法律还款义务,唆使他人作伪证,妨害法院的正常诉讼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作证罪,鉴于万才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遂从轻作出了处罚。
(吴一烜)
■法官说法■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庭负责人方希伟说,近年来,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发现个别案件的被告在获悉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为逃避因败诉所应承担的还款法律义务,串通他人虚构借款事实,指使他人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一些当事人利用法院调解签订“调解协议”,以此确认双方所谓的“债权债务”,造成被告在实际履行法律义务能力明显减弱的假象,损害了真正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方希伟指出,此类虚假诉讼案件不仅妨害了法院正常的诉讼活动,还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社会危害性很大。本案就是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的典型案例。此案的判决,既表明法院对实施妨害作证犯罪行为予以惩处的决心,同时也是警告正在或者准备实施虚假诉讼的违法犯罪人员,赶快悬崖勒马。如果继续一意孤行,一旦查实,必将对其依法严惩。